1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厂房主要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楼使用。目前厂房二、三层设置多台生产设备,二层为SMT生产线,三层为LED灯具装配线,生产设备正常工作时对厂房产生了冲击振动,为了解二、三层生产设备正常工作时对厂房的振动影响,对该厂房楼面振动进行现场测试,并提供测试结果。
2技术依据
(1)《机械振动与冲击建筑物的振动振动测量及其对建筑物影响的评价指南》(GB/T 14124-2009/ISO 4866:1990);
(2)《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
(3)《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
(4)《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 16-2000 J61-2000);
(5)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要求。
3仪器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以下仪器均经过国家法定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1)高灵敏度压电式加速度传感器KD1100LC的性能指标如下:
灵敏度:1.065V/g
量程:±5g
频率范围:0.2-1000Hz
线性:≤1%
横向灵敏度:≤5%典型值:≤3%
输出偏压:8-12VDC
定电流:2-20mA,典型值:2mA
输出阻抗:<150Ω
激励电压:24VDC
(2)采用SVSA数据采集仪,其性能指标如下:
4通道输入;
高达100kHz的采样频率;
16bit高精度A/D转换;
96dB的动态范围;
大容量数据储存,仅受微机硬盘限制。
4测试方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该厂房二、三层生产设备正常生产时,由委托方指定,在二、三层楼面处确定了若干振动测试监测点,挑选其中的2个监测点作为振动测试点,振动测点编号为C1#、C2#。
本次测试每个测点均进行连续采集,每个测点采样时间为1000s,采样频率为100Hz。
5数据分析
从时域分析结果来看,厂房设备工作期间,该厂房三层楼面C1#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04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09m/s2;该厂房二层楼面C2#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从频域分析来看,该厂房三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25.6Hz左右;该厂房二层地面C2#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32.32Hz左右。
6厂房地面受振评估
厂房二、三层设备造成的冲击振动对房屋的安全性评估,可参考《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关于“工业建筑”的容许振动值。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厂房二、三层楼面C1#、C2#测点两个主轴方向振动速度峰值最大分别为1.28mm/s、3.11mm/s,在规范容许限值12.0mm/s内。
7检验结论及建议
本次振动测试与评估主要有以下结论:
(1)从时域分析结果来看,厂房设备工作期间,该厂房三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04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09m/s2;该厂房二层地面C2#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
(2)从频域分析来看,该厂房三层楼面C1#处测点的水平方向振动主频均位于25.6Hz左右,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13.6Hz左右;该厂房二层楼面C2#处测点的水平方向振动主频均位于32.32Hz左右,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21.19Hz左右。
(3)根据厂房二、三层地面的二个测点的频谱及振动速度峰值结果,生产设备产生的冲击振动对厂房的影响在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规范容许值12.0mm/s内。
综上所述,厂房正常生产时,生产设备产生的振动冲击对厂房主体结构安全性无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