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苏州某公司房屋主要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楼使用。目前厂房一层放置多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正常工作时对厂房产生了冲击振动,为了解一层生产设备正常工作时对厂房的振动影响,对该厂房地面的振动进行现场测试,并提供测试结果。
2测试参照规范、标准及依据
(1)《机械振动与冲击建筑物的振动振动测量及其对建筑物影响的评价指南》(GB/T 14124-2009/ISO 4866:1990);
(2)《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
(3)《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
(4)《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 16-2000 J61-2000);
(5)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要求。
3仪器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以下仪器均经过国家法定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3.1高灵敏度压电式加速度传感器KD1100LC的性能指标如下:
灵敏度:1.065V/g
量程:±5g
频率范围:0.2-1000Hz
线性:≤1%
横向灵敏度:≤5%典型值:≤3%
输出偏压:8-12VDC
定电流:2-20mA,典型值:2mA
输出阻抗:<150Ω
激励电压:24VDC
3.2采用SVSA数据采集仪,其性能指标如下:
4通道输入;
高达100kHz的采样频率;
16bit高精度A/D转换;
96dB的动态范围;
大容量数据储存,仅受微机硬盘限制。
4测试方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该厂房一层生产设备正常生产时,由委托方指定,在一层地面处确定了若干振动测试监测点,挑选其中的3个监测点作为振动测试点,振动测点编号为C1#、C2#及C3#。
本次测试每个测点均进行连续采集,每个测点采样时间为1000s,采样频率为100Hz。据委托方统计,该期间一层生产设备有65%在正常生产。
5测试数据及分析
现场对厂房地面三个测点进行振动测试,每个测点进行三向(东西方向、南北方向、铅锤方向)加速度数据采集。
从时域分析结果来看,厂房设备工作期间,该房屋一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14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14m/s2;C2#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C3#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17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19m/s2。从频域分析来看,该厂房一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19.82Hz左右;C2#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32.32Hz左右;C3#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17.87Hz左右。
5.1厂房地面受振评估
厂房一层设备造成的冲击振动对房屋的安全性评估,可参考《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关于“工业建筑”的容许振动值。
对测试得到的加速度指标进行转换和计算,得到各测点的时域速度曲线。
通过比较表9.2(规范限值)和表9.3(实际测试值)中测试数据的振动速度峰值可以看出,厂房一层地面C1#、C2#、C3#测点两个主轴方向振动速度峰值最大分别为1.32mm/s、1.40mm/s、1.13mm/s,在规范容许限值12.0mm/s内。
6检测结论及建议
6.1检测结论
本次振动测试与评估主要有以下结论:
(1)从时域分析结果来看,厂房设备工作期间,该房屋一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14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14m/s2;C2#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2m/s2;C3#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17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19m/s2。
(2)从频域分析来看,该厂房一层地面C1#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19.82Hz左右;C2#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32.32Hz左右;C3#处测点的水平方向及铅锤向振动主频均位于17.87Hz左右。
(3)根据厂房一层地面的三个测点的频谱及振动速度峰值结果,生产设备产生的冲击振动对厂房的影响在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规范容许值12.0mm/s内。
综上所述,厂房正常生产时,生产设备产生的振动冲击对厂房主体结构安全性无显著影响。
6.2建议
建议对房屋进行定期维护及保养,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