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上海某厂房为一栋一层混凝土排架结构房屋,在室内新建钢结构夹层,改造面积约2200m2,此次沉降监测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两根厂房改造工程的厂房柱,分别为新增厂房2/B轴柱、原厂房2/D轴柱。根据堆载方案在两根监测柱子与钢梁上方铺设一层由槽钢和钢板组成的平台,堆载采用集中堆放沙袋,两处平台堆载重量分别为41吨和51吨。
为了解新增加的柱子与钢梁和旧柱增加钢梁加固改造后的整体沉降情况,对该厂房改造后的新增钢柱和原混凝土柱进行堆载沉降观测,通过监测沉降情况,并为委托方提供准确可靠的厂房动态沉降数据和沉降发展趋势,以便能及时掌握变形情况,确定该沉降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21 11。
3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3.1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起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可靠性,在厂房区附近(变形区外)共埋设沉降观测使用的2个基准点,编号分别为BM1、BM2,其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其中BM1高程为本检测项目拟定的基准高程(高程拟定为4.00000m),BM2高程是以BM1为基准,用高精度水准仪引测计算而来。
3.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沉降观测点埋设于厂房两个柱上,分别为新增厂房2/B轴柱,该柱2个沉降观测标志点均焊接于钢立柱下部约500mm处。原厂房2/D轴柱的观测标志点2个,分别通过电钻打孔埋设于柱脚约500mm处,共布设4个观测点。
4沉降观测
4.1观测仪器
该项目仪器采用精密水准仪。其精度为: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误差±0.30mm/km,同时配合水准测量专用的精密铟钢尺施测。现场采用闭合水准路线,等精度观测,最大限度减少误差。
4.2观测级别及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第3.2.2条及表3.2.2规定,当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对应的变形测量等级为二等,观测精度指标即测站高差中误差为±0.50mm,并以其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本次变形测量等级采用二等。
4.3水准线路的观测限差
(1)环闭合差≤1.0mm(n为测站数)
(2)测站前后视距差≤1.0m;
(3)各测站视线长度≤30m。
4.4观测结果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总计沉降监测次数为4次。当厂房出现下沉、上浮,不均匀沉降比较严重,或裂缝发展迅速,应每日或数日连续观测。
观测结果得知,受检厂房新增钢柱2/B柱堆载沉降观测在最后45天累计沉降量及沉降速率最大点为S2,累计沉降量为-0.74mm,沉降速率为-0.02mm/d;原混凝土柱2/E柱堆载沉降观测在最后45天累计沉降量及沉降速率最大点为S4,累计沉降量为-1.42mm,沉降速率为-0.03mm/d。因该项目沉降观测受整体工期限制,再结合实际60天的观测期中,通过四次周期监测分析,前15天有明显沉降的变化,但后期45天厂房钢柱和混凝土柱堆载沉降已经趋于稳定,后期无需再继续观测。受检厂房新增加的钢柱和混凝土柱2/B柱及2/E堆载沉降在最后45天内沉降速率均在0.01mm/d-0.04mm/d范围之间,则可判定该批沉降观测点已经趋于稳定,基本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