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鉴定是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给人民带来的灾害和损失,所以对于房屋改造和违建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灾后建筑的抗震鉴定极为重要。抗震鉴定是针对建筑的结构、布局、构造等抗震承载力间隙评定,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那么,哪些情况需要抗震鉴定?鉴定的内容是什么?鉴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哪些情况需要抗震鉴定
1、房屋改造,扩建、加层、夹层、增大荷载以及改变用途等
比如仓库改造成车间,拆除部分承重构件等,需要进行抗震鉴定,判断现有建筑抗震性能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进行抗震加固。
2、人员密集型场所开业
比如幼儿园、酒店、KTV、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业,需要了解建筑抗震性能。
3、续建、违建建筑
对于烂尾楼、以及违章建筑,缺乏抗震设计,为确保后续续建使用,需进行抗震鉴定。
4、灾后建筑
雪灾、火灾、台风、周边施工影响等灾害会影响建筑结构稳定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对其进行抗震加固,确保后续使用。
5、历史保护建筑
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建筑)具有重要历史意思,对抗震性能要求更高,应定期进行抗震鉴定。
建筑抗震鉴定内容有哪些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设和抗震减灾对策。
5、对进行改建加层的房屋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进行抗震能力检测。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有哪些
1、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
2、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
3、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类建筑,7—9度时,抗震验算可适当降低要求,抗震构造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5、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6、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7、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8、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