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鉴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情况的调查;
(2)房屋完损状况的检测;
(3)房屋倾斜测量;
(4)房屋危险性鉴定;
(5)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二、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三、判定标准
(1)《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
(2)《砖混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四、危房鉴定现场检测
现场对房屋进行了倾斜测量,测量结果包括原始施工误差、测量误差和累计总体变形在内。
测量结果表明,房屋东西向平均倾斜率为向西11.73‰,南北向平均倾斜率为向南7.11‰,东西向测点平均倾斜率超过《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中规定的整体倾斜10‰的限值(注:测量结果包含测量误差、施工误差和累计变形)。